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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
2009/11/26

     

    

  一、受理签证申请的机构  

    

  二、取得签证所需时间  

    

  三、申请签证须提供的资料  

    

  四、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及入境次数  

    

  五、申请各种签证的手续  

    

  六、香港签证  

    

  七、赴西藏旅游  

    

  八、健康证明书  

    

  九、签证费  

  

       一、受理签证的机构  

  在瑞士,中国驻瑞士大使馆和中国驻苏黎世总领事馆受理各种赴华签证申请,地址如下:  

  中国驻瑞士大使馆领事部

  Die Konsularabteilung

  der Botschaft der VR China in der Schweiz

  地址:Kalcheggweg 10 3006 Bern   

  电话  0313514593*(16.00-18.00)       

  传真:   0313518256

  中国驻苏黎世总领事馆

  Das Generalkonsulat der VR China in Zuerich

  地址:Bellariastrasse 20,8002 Zuerich

  电话:044-2011005

  传真:044-201142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 12:00  

            星期六、日及节假日不办公  

  二、取得签证所需时间  

  如果申请材料齐全,正常情况下,从提交申请之日起,到取得签证,需要五个工作日。如情况特殊,需要加急,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时,向有关外交官员明确说明并获得同意后方可办理加急(美国人除外)。办理加急须另付加急费。  

  三、申请签证须提供的资料  

  申请签证,申请人一般要亲自前往中国驻瑞士大使馆办理,并提供有关资料。如申请人不能亲自前往,在填妥《签证申请表》并签名后,可委托他人代理。中国驻瑞士使馆不接受邮寄申请签证。  

  申请人须如实回答被询问的有关问题,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国际旅行证件  

  关于护照的有效期:  

  申请有效期为三个月的一次或二次或多次入境签证,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的有效期须在6个月以上(从申请之日起计,下同);申请有效期为半年的二次或多次入境签证,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的有效期须在9个月以上;申请有效期为一年的多次入境签证,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的有效期须在15个月以上。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应至少2页空白签证页。  

  (二)相片  

  证件用黑白或彩色新近相片1张。该相片应贴在《签证申请表》上。  

  (三)签证申请表  

  申请人须亲自逐项认真、如实填写专用《签证申请表》并签名。如填写不实或不完整,均可能使签证申请遭到拒绝。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邀请函电  

  除个人旅游签证外,申请签证须提供中方有关单位、公司、企业的邀请函电。  

  (五)瑞士居留证影印件  

  旅居瑞士的外国人申请签证,须提供其瑞士居留证影印件,或在瑞士工作的雇主证明。中国驻瑞士使馆原则上只接受瑞士人和定居在瑞士的外国人的签证申请。  

  四、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数  

  (一)旅游签证:  

  旅游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停留期为一个月,入境次数为一次入境,最多两次入境。  

  (二)其他种类的签证:  

  根据具体情况,并参考邀请函电决定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数。  

  注意:签证持有人须在签证有效期之内进入中国。入境后,在签证所示之停留期内在华合法停留。停留期从入境之日起计算。  

  五、申请各种签证的手续  

  (一)个人签证  

  1、旅游签证(L)  

  目的:赴华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以及处理私人事务等。  

  须提供的资料:  

  (1)有效护照  

  (2)《签证申请表》1份  

  (3)相片1张(要贴在上述《签证申请表》上)  

  (4)在华亲友邀请信(限探亲访友者)  

  (5)中国旅游部门的接待证明(限有组织的旅游),必要时须提供往返机票或离开中国后前往国家(或地区)的机票、船票或车票。  

  注:(4)(5)项只需在领事官员认为必要时提供。  

  2、访问、商务签证(F)  

  目的:应邀赴华访问、考察、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和短期进修、实习不超过六个月。  

  须提供的资料:  

  (1)中方有效邀请函电  

  (2)有效护照  

  (3)《签证申请表》1份  

  (4)相片1张(要贴在上述《签证申请表》上)  

  3、学习签证(X)  

  目的:赴华学习、进修、实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  

  须提供资料:  

  (1)中国学校的《入学通知书》  

  (2)中国教育主管部门审发的《外国留学人员赴华签证申请表》,即JW201JW202  

  (3)有效护照  

  (4)《签证申请表》1份  

  (5)相片1张(要贴在上述《签证申请表》上)  

   (6)健康证明  

  4、职业签证(Z)  

  目的:赴华工作就业6个月以上  

  须提供的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国专家局颁发的《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批准证书》(限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常驻代表);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限首席代表);  

  -或中国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或省级就业管理服务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  

  -或中国地方公安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证》(限已在华居住者及其随住眷属)。  

  (2)被中国政府授权单位签发的邀请函电  

  (3)有效护照  

  (4)签证申请表1份  

  (5)相片1张(要贴在上述《签证申请表》上)  

  (6)亲属关系证明或家庭户口薄影印件(限邀请函电中所列随行配偶、子女)  

  (7)同居证明或自我声明(由居住地瑞士市政府出具或公证。限邀请函电中所列随行同居者)  

   (8)健康证明  

  5、过境签证(G)  

  目的:从中国过境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  

  须提供资料:  

  (1)前往国家(或地区)的有效签证。如申请人享受前往国(或地区)免签证待遇,则应持有前往该国(地区)联程机票。  

  (2)有效护照  

  (3)签证申请表1张  

  (4)相片1张(要贴在上述《签证申请表》上)  

  (二)团体签证  

  团体签证包括团体旅游签证和团体访问签证两类  

  1、团体旅游签证  

  条件:  

  (1)人数须在5人以上  

  (2)全团人员须一起入、出中国国境  

  目的:赴华旅游  

  须提供的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或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或被中国政府授权的旅行社出具的邀请函电(附旅游团人员名单)。  

  (2)瑞士组团旅行社担保书。  

  2、团体访问签证  

  条件:  

  (1)人数须在9人以上  

  (2)全团人员须一起入、出中国国境  

  目的:赴华进行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观礼、民间友好访问等。  

  须提供的资料:  

  被中国政府授权部门的邀请函电(含访问人员名单)  

  注:申请人入、出中国国境时,须向中国边防检查站交验各自的有效护照。  

  六、香港签证  

  (一) 免办签证  

  瑞士普通护照持有人如属下列情况,勿需办理香港签证:  

  1、从香港过境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  

  2、赴香港从事一般公务访问、商务活动(比如商贸活动、考察、签约)、比赛、探亲、旅游、开会、讲学(指在香港学校内进行专题讲演、做学术报告等,并非执行教学计划而开设专门课程)等,并且每次在香港停留期少于3个月。  

  (二)必须办理签证  

  瑞士普通护照持有人如属下列情况,不论在香港停留期长短,均需办理赴香港签证: 赴香港从事学习、受训(实习)、工作、办展览、演出等。  

  有关申请赴香港签证事宜,可通过邮件、电话向中国驻瑞士使馆或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咨询。  

  (三)申请签证的方式  

  申请人可以下列方式申请赴香港签证:  

  1、向中国驻瑞士使馆申请,由使馆转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审批。  

  2、直接将申请递交或以邮寄方式或通过在香港保证人交给香港入境事务处。其地址如下:  

  中文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  

  入境事务处大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  

  英文地址:Hong Kong Immigration Department  

  Immigration Tower  

  7, Glouceste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电话号码:(85228 24 61 11  

  图文传真:(85228 77 77 11  

   址: http://www.info.gov.hk/immd  

  七、赴西藏旅游  

  凡欲赴西藏旅游的游客,均须加入瑞士或中国旅行社组织的赴西藏旅游团(人数不少于5人),申请团体旅游签证,并须事先获得中国西藏自治区旅游局的同意。  

  八、健康证明  

  居住在瑞士的西欧各国公民在华短期停留,一般不需要预防接种证明,但在华停留年及年以上者,需进行体格检查。该项体检可在中国医院做,也可在瑞士公立医院完成。健康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未满十周岁的儿童勿需提供健康证明。  

  九、签证费 (以瑞士法郎计算)  

  (一)正常期限取证:一周

 

 

签证

每人

(瑞士及第三国公民,不含美国、罗马尼亚、塞尔维亚公民)

每人

(美国公民)

 

每人

(罗马尼亚公民)

每人

(塞尔维亚公民)

一次入境

(三个月有效)

80

150

80

70

二次入境

(半年有效)

100

150

110

70

多次入境

(半年有效)

130

150

160

70

多次入境

(一年有效)

190

150

160

70

   特急费(当天取)50  

   加急费(2至3个工作日取)35  

  6)香港签证费无论入境次数,均为每人 45。如需与香港联系,须另付联系费。  

  (二)加急费  

      如情况紧急,经同意,可在少于正常期限内取得签证,因此,须付加急费。  

  注:签证费、加急费应以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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